我這樣是否為債務協商的問題 

 

小弟於101年9月時跟銀行信用貸款了35萬

繳了2期之後有接到一通說是可以幫我降低利率的公司電話

過去了解之後,他要收取兩萬元的費用,其中一萬五是律師費,另五千為處理費用,

再這其中有提到說如果我辦理這個程序,

我的信用卡會『暫時』不能使用,直到繳款完畢

過了一個禮拜,他要求我補上『勞保資料』『薪轉證明』『戶口名簿』『99及100年的所得證明』

想跟各位大大請教一下,這是否為債務協商,倘若是債務協商的話,那麼會對我本身有什麼影響,

每個月的還款我是都正常繳款的,是聽他說反正利息可以降,不降白不降

 

 

你好~

以下針對『我這樣是否為債務協商的問題』回覆:

 

債務協商準備的文件如下:

 

1.前置協商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4.債權人清冊(含聯徵中心提供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正本及債務人自行填寫之其他債權人清冊)

 

5.近2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向各地國稅局申請)

 

6.近3個月之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如果都沒有就以切結書代替)

 

7.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向各地勞保局申請),但確無本項資料者,可免提供

 

8.全戶的戶籍謄本一份。

 

貸款或整合負債不需準備這麼多文件,會請你準備戶口名簿

肯定就是債務協商了。

 

 

提出債務協商的申請不止是信用卡暫時不能使用

包括所有消費性金融商品也都無法申請(信貸車貸房貸…)

即使還清聯徵上還會在註記一年,

所以如果信用對你來說不重要申請債務協商是能減輕壓力

不過參加協商的這些銀行以後幾乎是無法往來的。

 

 

 

 

貸款是一個重大的決定,事先做好充足的準備,就能避免多餘的聯徵次數,貸款的過程就會越輕鬆

 

 銀行貸款經驗10年以上 案件判斷精準,提供以上經驗分享 若有疑問可補充說明再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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